一、依據該中心111年9月21日111執字第0000000035號函辦理。
二、該中心為辦理本部補助之「全國大專校院英語說寫評量檢測計畫」,將於111年10月間辦理「全國大專校院英語說寫評量檢測計畫」之評分老師共識會議,首次評分共識會議訂於10月8日以及10月15日於該中心闈場召開,會議進行語言主要使用中文,較適合中文母語人士或接近中文母語人士者。閱卷評分預訂於10月17日至28日完成。
三、為鼓勵貴校英語教師參與本測驗評分工作,請學校衡酌將參與本測驗評分列入服務考核的評鑑參考項目之一,該中心於評分期結束後,可提供教師參與評分之證明。
四、檢附招募說明及薦送老師名單表格各1份,該中心於收到薦送老師聯絡資訊後,將進行後續聯絡評分相關事宜。
五、本案相關問題請聯繫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測驗編審處蕭專員:電話 (02)2377-8071分機262。